有善 · 信任公约

邻里相济之地,不交易、不张扬,但凭一念善意,解眼前之急。

此约非律法,乃相望相惜之信:信者来,疑者去;善者留,伪者远。凡入有善、揭榜相助,即默许此约。

一、立约之本
第零条 · 有善加入,为钱莫来
入有善,为善而来、不为利至——图的是邻里一口暖,不是兜里几文钱。这里没有报酬、没有打赏、没有人情债。想靠帮忙赚钱的,请另寻他处。
二、双向之诚
第一条 · 求助者确有困难
开口求援,是因真遇着过不去的坎,不是试水温、凑热闹、薅羊毛。量力而求,不夸大、不虚构。
第二条 · 帮助者确有余力
伸手相帮,得是自己确顾得过来。别在焦头烂额时硬撑好人,也别为积善分透支自己。有余,方助。
第三条 · 揭榜即诺,疑者走举报
揭榜即是对这份善意的承诺:接下了就上心,尽量成全,不晾着求助的人。遇明显异常、重复高额或可疑的求助,可请对方补充说明或请社区见证;疑似碰瓷、诈骗,走 app 举报通道,不私了、不网暴。
三、相处之礼
第四条 · 谦和以待,心怀感激
相助是平辈递手,不是上位施舍——帮助者语气温、姿态低,不指点江山;求助者受人援手记一份心,谢字出口不难,却是最轻也最重的回礼,不视为理所当然。
第五条 · 能答复是善意,没回复真有事
回了你,是善意在流动;没回,多半是真抽不出手,不是冷落。不催、不恼、不臆测。
第六条 · 能拒是常情,退出无歉
任一方若在说清之前、或过程中觉安全、时间、能力不济,可礼貌说明、体面退出,不空占榜单,不被道德绑架,无需歉疚。拒绝也是一种善意——把机会留给更合适的人。
四、行之规
第七条 · 先联系清楚再帮助
揭榜之前、动手之前,先把事由、时间、地点、注意事项说透彻。信息对齐,胜过事后补救。
第八条 · 发挥特长,不干不擅长事
修水管的上,写材料的上,扛不住的别逞强。帮倒忙也是添乱。知所能,更知所不能。
第九条 · 但行帮助不打扰
帮完即收,不黏连、不紧盯、不借机推销、不把对方变成长线"人脉"。善行过后,各自清净。
第十条 · 不越权代理重大决定
只递信息、作陪伴、给参考,不替对方做医疗、财务、法律等重大决定。涉及签字、转账、用药、授权的事,请对方自行斟酌或征询专业人士,善意不替人担人生。
第十一条 · 救急不养赖,超能引专业
有善解的是眼前之急,不是长期兜底。不形成单方面依赖;超出频次、能力或专业范畴的,引导对方寻求家人、社区或专业机构,不越俎代庖。
五、安身之界
第十二条 · 安全优先,不独处入户
能在门口、楼道、院落、公共区完成的,不进屋;确需入户的,留门通风、不反锁,尽量不二人独处一室。涉及登高、用电、重物、驾车等高风险事项,量力而行、合规操作;超出自身安全边界的,请专业机构,不硬扛。
第十三条 · 护未成年,须有监护
不与未成年人单独相处。凡涉及未成年人的求助(接送、看护、陪读等),须有监护人在场或明确知情后揭榜;发现未成年人处境不安全,优先联系其监护人或求助社区后台,不擅自处置。
第十四条 · 不消费他人困境
不偷拍、不直播、不录音求助现场;不把他人难处当谈资四处宣讲。揭榜见证可记"善行",但不点名暴露隐私细节——与有善"不张扬"同源。
六、闭环之约
第十五条 · 善有回响,歧义先沟通
受助方确认完成即"揭榜见证",不必回礼还钱(呼应第零条)。误解优先私信说明、当面化解;若上升为纠纷,再走举报与后台审核,不在公开处互撕。
此约之信,靠彼此珍重。若有人逾矩,app 内的举报通道与积善分信誉,便是它的牙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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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公约为社区自治约定,非法律文件;涉及权利义务以实际法律法规与平台协议为准。